106-2 學生專題製作口試同意書
1.專題製作(二)口試申請,第13週(5/25前),經指導老師同意簽名,並繳交「龍華科技大學觀光休閒系學生專題口試同意書」至系辦公室。
2.專題製作(二)書面初稿報告於第13週星期四(5/24)下午五點前繳交至系辦公室,一式三份,逾期予以酌扣總分十分。
3.專題製作(二)口試,於第14週星期四(5/31)下午舉行為原則,實際已公告為主。
4.專題製作(二) 口試及書面複審審查完畢後,完成所有修正並依規定裝訂後,完整資料於第16週星期四(6/14)下午五點前繳交,逾期予以酌扣總分十分。
2.專題製作(二)書面初稿報告於第13週星期四(5/24)下午五點前繳交至系辦公室,一式三份,逾期予以酌扣總分十分。
3.專題製作(二)口試,於第14週星期四(5/31)下午舉行為原則,實際已公告為主。
4.專題製作(二) 口試及書面複審審查完畢後,完成所有修正並依規定裝訂後,完整資料於第16週星期四(6/14)下午五點前繳交,逾期予以酌扣總分十分。
瀏覽數:
分享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