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/04/16證照獎勵事宜-支票未領
支票領取方式:
開立支票名單中的同學請於支票開立一個月內領取完畢,否則視同放棄。
1、可攜帶學生證至出納組領取。(不可代領)
2、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-「基本資料」-「銀行帳號設定」-「登錄"學生本人"銀行或郵局帳號」-「儲存」。
3、或可攜帶本人存摺影本至出納組登錄帳戶資料,以利撥款作業。
4、提款卡上的號碼不等於帳號,請以存摺封面帳號為主。(郵局除外)
5、留的帳號資料一定需為「本人」,勿留家長或其他非本人帳號。
6、可至學校官網點選總務處-服務選單下的「學生/廠商付款資料查詢」進行查詢入帳與否,帳號為學號;密碼為身份證字號。
證照申請相關事宜:
1、學生當學年度獎勵申請應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,並檢附證照及報名費收據正本掃描檔。
(1.以資格換證者不得提出申請2.特殊教育學生於獎勵申請時應檢附諮商中心所開立證明文件掃描檔)。
2、畢業班學生於當學年度已考取之證照,須於6月30日且辦理離校手續前完成獎勵申請。
3、在校學生上學年度於當年7月31日前取得之證照者,應於9月底前提出申請。
開立支票名單中的同學請於支票開立一個月內領取完畢,否則視同放棄。
1、可攜帶學生證至出納組領取。(不可代領)
2、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-「基本資料」-「銀行帳號設定」-「登錄"學生本人"銀行或郵局帳號」-「儲存」。
3、或可攜帶本人存摺影本至出納組登錄帳戶資料,以利撥款作業。
4、提款卡上的號碼不等於帳號,請以存摺封面帳號為主。(郵局除外)
5、留的帳號資料一定需為「本人」,勿留家長或其他非本人帳號。
6、可至學校官網點選總務處-服務選單下的「學生/廠商付款資料查詢」進行查詢入帳與否,帳號為學號;密碼為身份證字號。
證照申請相關事宜:
1、學生當學年度獎勵申請應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,並檢附證照及報名費收據正本掃描檔。
(1.以資格換證者不得提出申請2.特殊教育學生於獎勵申請時應檢附諮商中心所開立證明文件掃描檔)。
2、畢業班學生於當學年度已考取之證照,須於6月30日且辦理離校手續前完成獎勵申請。
3、在校學生上學年度於當年7月31日前取得之證照者,應於9月底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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