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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度日間部弱勢助學補助審核公告

公告單位:[學]生輔組
聯絡資訊:蘇先生 分機 (ext.):3312

108年度日間部弱勢助學審核結果公告,請同學自行參閱附件檔案,學校將依審核之級距辦理扣
除下學期(108-2)的學雜費。

審查項目包括:
1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(新生及轉學生除外)。
2.家庭應計人口合計年所得低於70萬以下。
3.家庭應計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須為新臺幣2萬元以下。
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,得於12/02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
送交生輔組覆核。
4.家庭應計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須為新臺幣650萬元以下。
上述修件中應計列人口為學生本人、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;學生已婚者,加計其配偶。

  審核結果如利息所得或不動產價值超過規定時,不論家庭年收入審核在那一級距,最後結果
皆為不通過。

  因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公告現值係每年調整,故會有部分學生去年申請通過,但本次不動
產價值超過的情況.若學生有疑義,請學生提供「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
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供學校確實查核.前者查詢各類所得及利息,後者查詢不動產現值.

  如果同學對於審核結果有疑異時,先至各地稅捐稽徵處申請相關文件,並於合計計算後確認
與公告審核之結果不合時,於12/02(一)前至學校學務處生輔組(U310)辦理覆核,因作業時效
限制,逾期將無法再受理申覆。

註:進修部及在職專班須依進修部學務組公告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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