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。 本學期已考取之證照獎助於6月15日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
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本學期已考取之證照獎助於6月15日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

申請證照獎助時間:

(一)在校生於當學年度已考取之證照,申請證照獎助,須於當學年度6月15日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,並上傳電子檔(1)證照 (2)報名費收據

(二)畢業班學生於當學年度已考取之證照,須於6月30日且在辦理離校手續前完成獎助申請。

(三)在校學生上學年度於當年7月31日前取得之證照者,應於9月底前完成獎助申請。
瀏覽數: